藝術越看越不懂

中西戲劇藝術文化與美學內涵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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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中國或西方,戲劇藝術的起源皆與民族文化源流之發展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然而因於民族美學認知、生活型態、社會制度、文藝思潮等,種種內化潛在因素之影響,導致中西在戲劇藝術的形式呈現上,除外顯表演形式風格之外,在美學文化內涵之意識層面上,亦顯示出其中微妙的差異存在。

西方戲劇完整型態建構成立之時間點,雖相較於中國而言早約一千七百年左右,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即有初步完整形式之建立;然而中國戲劇的誕生,經過上古時期泛戲劇化型態的衍變過程,發展至先秦優孟衣冠、唐代參軍戲、直至宋元時期,戲劇的形式發展才堪稱完備。其發展過程時限雖然長遠,然所建構出之戲劇內涵,不論在戲劇原型構造、演出型態、賞析美學、舞台規範等各種戲劇藝術型態之成就,是不遜色於西方戲劇藝術的。

本人無聊到好奇中西戲劇藝術文化源頭,便找資料閱讀分析打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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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戲劇藝術的起源

就戲劇藝術的字義表面內涵而言,不論在中國或西方,其實都蘊含著雙重的意義存在。就中國文字的字面解釋來說;「戲」一方面可視之為「遊戲」中玩樂享受之意;另一方面,也可將之視為「演戲」中角色扮演之意。而就西方在文詞使用解讀方面,英文中之「play」亦蘊含著遊戲與演戲的雙重意義。因此,就表象字面意義的詮釋部份而言,不論中國或西方對戲劇的原始基礎認知應是相去不遠的。

此外,就戲劇藝術的起源之說而論,一般而言皆與宗教、祭典儀式有著密切的關係。希臘文中dromenon(祭典之意)與drama(戲劇)原始詞意是相通的,皆是意指a thing done(完成一件事)。因此由字源來說,戲劇與古代祭典儀式有著相通的發展源頭。在古代西方的祭典儀式中,透過人類扮演神性角色進行祭祀或祈求,可謂是西方戲劇形式的最初原形;其後,才逐漸從純粹宗教儀式中衍化而出,轉而成為一般大眾亦可欣賞的娛樂型態。

除了宗教儀式之外,自古希臘時期開始,戲劇藝術形態的演出亦與節日慶典有著相對的關係。古希臘時期許多重要的節慶儀式,多以戲劇演出的方式來加以慶祝。早在西元前五世紀左右,古希臘即展開以慶祝葡萄豐收與釀酒等活動相關的慶典,舉行歌舞等表演,並訂為慶祝酒神「戴奧尼索斯」的節日。藉由這些節日的慶典活動,演出各式戲劇,並藉由戲劇演出的藝術性表達,將歡悅的訊息傳達給參與的群眾。也正因如此,群眾得以透過戲劇藝術活動的進行,對節慶意義與宗教儀式,增加深刻的記憶。

同樣地,中國戲劇藝術的緣起亦與宗教儀式的行為有著特定的關係。自上古時期,甲骨文的考古資料中發現:甲骨文字之「巫」的字型原意,與「舞」是字出同源的。換言之,在上古中國巫術宗教的認知定義,與舞蹈藝術的基礎認知定義是彼此相通的。而王國維在其著作《宋元戲曲考》一書中亦云:「後世戲劇,當自巫、優二者出。」

而中國古代儺戲形式之建立,亦可謂乃戲劇與宗教形式的初步結合。如《九歌》中各式祭典的形式、或《大武》中種種儀式樂舞的建構,都是基於特定的樂舞角度,融合宗教祭典活動的文化特質,進而孕育出中國傳統戲劇形式中歌舞合一的特殊形制。並以此歌舞合一的性質結構,在其後漫長的戲劇發展歷程中,成為莫名堅持的中國戲劇原型特徵。

在此,對於中西戲劇在其源起根源的分析論述上,我自己能做啥判定論啊?

戲劇藝術的發展起源不論中西,皆與宗教儀式或慶典活動息息相關;而西方基於對宗教形式認知與宇宙論的文化特性所致,其戲劇藝術的表演特質較具有酒神精神般的超越與瘋狂中國的戲劇藝術表演特質,則較具有娛神娛人、民間世俗文化的色彩。而此戲劇原型構造本質之差異,成為影響後續中西戲劇藝術整體發展的主要關鍵因素。


中西戲劇之原型建構

中西戲劇藝術的創作起源,雖然都同樣源於宗教儀式與慶典歌舞;但如前所論,因戲劇原型構造本質的不同,隨著歷史長期的發展過程,並因民族審美心理、及歷代文藝思潮、社會制度、經濟環境等各方面的影響,導致戲劇形式的完整建構,在中國與西方體現出完全不同的內涵特質。

西方戲劇形式的發展歷程以古希臘戲劇為始,其後的發展過程中,歌舞的組成比例逐漸減少;戲劇性因素則漸漸成為主要型態,終而造就了以外部動作型態與演員對話為主的戲劇演出形式。而此主要形式的構成受到亞里斯多德(Aristotles)「模仿說」(mimesis)的影響甚為明顯 。

亞里斯多德「模仿說」

亞里斯多德「模仿說」的主要論述點即強調「真實的再現」。亞氏認為因於人類模仿的天性而造就了藝術,透過對於客觀對象逼真的模仿,得以使觀賞者產生逼真的幻覺想像、並完全地投入情境而受到感動 。也因於此模仿說的特殊審美規範要求,西方戲劇在其創作的理論範疇中,特別強調作品內涵的必然性與合理化,並且追求觀賞者對戲劇作品演出的全然相信並接受。

也由於「真實的再現」此一特性使然,西方戲劇藝術的結構特別也在於強調對事物、或事件準確度與真實性的展現。因而西方戲劇注重對於客觀現實世界的真實模仿,對於劇中人物形象、語言表達、及舞台空間等各方面的形式要求,都盡量趨於現實世界中的活動型態。因此,距離現實生活型態較為不切實際的歌舞演出形式逐漸消除,最終形成了西方戲劇以話劇形式獨立演出的形制。

中國戲劇形式的建構過程則與西方劃分出另一不同的構造模式;除了戲劇成分逐步緩慢增加之外,對於歌舞型態的部份,則相對採取保留並深入發揮的角度。由最早《尚書‧舜典》中記載:「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到《呂氏春秋‧古樂》中記載:「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闕」,皆記載著古人運用原始的歌舞型態祭祀的情景。並且,透過考古出土的原始文物資料中,亦可發現在初民的生活型態中,運用樂器、法器、各式道具輔佐歌舞演出的原始表演型態,已然具備了初期戲劇藝術的原始因素。

而中國戲劇藝術經過長期歷史發展之後,亦明確的體現出民族審美傳統中注重詩、歌、舞三者融合的審美特性 。也因此為中國戲劇後續發展以歌舞展演故事的藝術特質立下重要的標竿基礎。因此,就中國的戲劇展演形式而言,多以戲曲藝術的展演形式為主要範疇。

中西戲劇創作美學理論內涵

西方戲劇原始創作的理論觀點,即是由亞里斯多德的「模仿說」而來。亞里斯多德在《詩學》一書中對戲劇藝術創作的理念曾云:「詩人在安排情節,用言詞把它寫出來的時候,應竭力把劇中情景擺在眼前,唯有這樣,看得清清楚楚─彷彿置身於發生事件的現場中─才能做出適當的處理。」

模仿理論的主要核心點,就在於人與現實之間的關係處理。換言之;忠實而逼真的對自然進行模仿是其主要的出發點。而模仿理論進一步在文化發展潮流中的提升發展,除了原始被動複製的層次之外,進一步可達到自由處理現實界的外在形象,且藝術家可以運用自己的詮釋方式來加以展現。

西方對於自然(nature)一詞的基本解釋包含人之本質,及與其相對的自然本性而言。如此一來,綜合西方對於自然、本性的詮釋特徵,發展出以模仿人之現實生活行動為主的戲劇演出型態。而在相對的其他藝術創作領域中,亦發展出追求完美人體形式比例的雕塑藝術,與以人像為主的繪畫風格。

中國戲劇藝術的創作美學理論

主要與西方現實模仿的觀點相左,主要講求在於體現自然的「模擬」之說。

中國對於現實生活環境的觀察,向來「觀景不寫景」、「意會不言傳」。換言之,中國對於自然、宇宙的認知是非實體性且非形式化的。因而中國對於多數事物之體認皆以感受為主,此與西方直接面對,並對事物體認以客觀形式描述的思維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中國對於外在事物的觀照方式以多元感官並用、配合的綜合型態為主,意即:藝術形態的感官認知範疇是多元共進的,此與中國哲學精神中沒有固定型態解釋之「氣」的認知概念有著莫大的關係。

中國上古時期的審美意識型態,一如《莊子》書中所言,在對審美課題的聆賞評鑑過程中,透過三種不同層次的感受體驗,而分別從中靈覺出美感意象在人類感官接收層次上的差別。如《莊子‧天地》中云:「視乎冥冥,聽乎無聲。冥冥之中,獨見曉焉,無聲之中,獨聞和焉,故深而又深,而能物焉,神而又神,而能精焉。」正是意指惟有持正虛空,才能寬容萬物。而在<大宗師> 與<人間世> 中所論之「坐忘」與「心齋」,也是透過對「氣」在人與審美物象之間如何超越感官的外在限制,方能達到「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的超越現實樣態的審美意識。

而此感受氣虛,超越形體的逍遙意境,也造就中國戲劇創作美學理論中注重神韻傳達、超越現實生活情狀的象徵性戲劇演出型態。並相對發展於其他藝術領域中的創作,造就中國獨特山水與花鳥為重的水墨繪畫風格。

下次從中西戲劇藝術型態美學內涵之差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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